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会员800619:好评
位置极佳,在东湖旁边,酒店很有历史,绿化很好出入有电瓶车接送。酒店内大小有些小设施有些老旧但景观很好,早餐种类有些少。价格合适,重在酒店的环境和氛围,适合度假。
ls:好评
酒店的景色完美,设施一般化,总体住的还是非常舒服的!
会员6772:好评
相对这个价位来说服务和设施一般。但是环境超7星。早餐丰盛,但是口味偏重。如果来度假,最好的季节是桂花飘香时以及银杏通黄时。而且不住带阳台房间也是损失一个亿的感觉。